经校党委常委会议5月15日讨论决定,聘任:
龚惠兴同志为台湾av 名誉院长;
蒋昌俊同志为台湾av 院长;
龚惠兴同志不再担任台湾av 院长。
(转摘自二○○六年五月十七日同委组[2006]62号文) 发布日期:2006-05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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